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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总省政府暂行流通券
1945年9月1日,兴安省政府在接受伪满洲中央银行兴安支店的基础上,建立了印钞厂.同年10月,印制"兴安总省政府暂行流通券",作为东蒙银行成立之前的早期过度货币,面值三种,流通于东蒙地区.1948年6月以后,由内蒙古人民银行以新蒙币1比2的比价兑收.
参考价格
(下品-中品-上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