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简介
ˉ宣统2年9月,北洋天津银号改组为[直隶省银行],就原址开业,资本额定为190 万元,发行银两和银元票两种,该行纸币以省政当局通令各系知事即各徵收局,得以省银行纸币充作报解省库款项之用,故流通量相当巨大。
ˉ民国10年11月直隶官钱局成立,由地方官办,后逐渐成为直隶省银行专门发行铜元票的机构。
ˉ民国16年冬,国民革命军进逼华北,该行于12月5日宣布停兑,而当地徵收机关亦不收受,遂成废纸,不久即宣告停业。
ˉ民国17年,因前直隶省银行一时难期恢复,河北省政府乃委派梁新民筹组[河北省银行]。该银行(第一次)于18年3月成立,总行设北平,第一任行长梁新民,资本总额400万元,发行银元券、辅币券。该行纸币在本省各市流通甚畅,豫、鲁临省亦可使用。
ˉ民国21年开始发行铜元票,由附设的[河北官钱局]专责办理。
ˉ民国26年10月10日,冀省战局失利,该行总行移交日伪组织,由其夹持利用。财政部旋奉蒋委员长电令,于10月27日通电豫鲁晋陕甘宁青各省,对该省钞票之流出冀察省区者,一律停止使用。
ˉ民国28年8月,河北省政府奉财政部命令,筹设[河北省银行](第二次),资本总额100万元,先拨半数,首先成立重庆分行,由武绍望负责,于29年4月开幕,总处业务由重庆分行代理。
ˉ民国34年抗战胜利,该行移返河北。
·民国24年(1935)铜元券
年份 |
面值 |
印钞厂 |
图案 |
颜色 |
票幅 |
加盖地名 |
收藏参考价格(人民币元) |
1935年 |
10枚 |
财政部 |
民居,额,耕作 |
蓝/蓝 |
53×104 |
平津保通用 |
100-300-8000 |
1935年 |
20枚 |
财政部 |
额,民居耕作 |
紫/紫 |
65×110 |
平津保通用 |
200-600-1200 |
1935年 |
30枚 |
财政部 |
民居,额,耕作 |
绿/绿 |
62×114 |
平津保通用 |
300-800-2000 |
1935年 |
40枚 |
财政部 |
民居,额,耕作 |
红/红 |
67×116 |
平津保通用 |
500-1200-2500 |
1935年 |
50枚 |
财政部 |
民居,额,耕作 |
棕/棕 |
67×116 |
平津保通用 |
600-1500-3000 |
1935年 |
100枚 |
财政部 |
民居,额,耕作 |
桔/桔 |
69×118 |
平津保通用 |
800-1800-3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