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行发行纸币的始末 北海银行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建立的主要银行。它于1938年秋在山东掖县(现莱州市)创建,逐步发展成为遍及山东各抗日根据地的地方银行。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自1938年至1945年各版,目前发现的有100多种,其面值有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25元、50元、100元和200元共11种。解放战争时期,北海银行继续发行纸币,有1946年1元1种、25元1种、100元9种、200元2种,1947年50元1种、200元1种、500元6种,1948年200元1种、500元8种、1000元9种、2000元4种,这些纸币跟随华东野战军南下中原、华东,流通于陇海路南北、津浦路东西。在迎接全国解放的胜利进军中,北海银行于1948年12月与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建成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从1938年到1948年,北海银行走过了11年的光辉历程。 一、掖县创建 1938年秋,胶东地区金融市场比较混乱,国民党的法币(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只有1元的,零票很少,不敷流通;山东省政府的山东民生银行的纸币,极度贬值,当地人民拒不使用;一些商号滥发纸币,票面上注有“灯下不付”的字样,虽经取缔,但仍在暗中流通。这时,抗日民主政权——掖县县政府成立了。为了保证军、政开支,掖县县委及“胶东抗日游击队第三支队”财经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抗日根据地创建自己的银行,发行自己的纸币。支队长郑耀南把当地的一个名叫张玉田的金融人才请到队部,研究建立银行的有关事宜。张玉田原是青岛中鲁银行经理,因不愿附敌当汉奸,回掖县老家避难。郑耀南请张玉田担任银行行长,主持银行工作,他慨然允诺。张玉田先后到青岛等地搞到印模机、钢板及有经验的工人,经多次试验,终于在1938年10月印出纸币,面值有壹角、贰角、伍角及壹元等4种。纸币以掖县的文物古迹作为正面图案,有掖县县政府门景、鼓楼、火神庙及玉皇顶全景(图1)。 11月1日,北海银行正式宣布成立,因蓬莱、黄县、掖县三县地处胶东北部、面临渤海,故名。北海银行初创时,系公私合营,总股本为25万元,由三支队出股7.5万元,其余17.5万元分别由三县募集民股。北海银行的纸币一经发行,立即在蓬、黄、掖三县流通,信誉极好。 二、胶东重建 1938年冬,伪匪张宗援、刘桂堂侵人胶东地区,抗日民主政府撤出蓬莱、黄县、掖县根据地,山东纵队第五支队和胶东特委的领导机关转移到莱阳城北与招远交界的张格庄。北海银行停止工作,张玉田受胶东特委的推荐,担任了莱阳县县长。1939年春,胶东特委决定恢复北海银行,派陈文其去莱阳找张玉田,要回北海银行的账册和票版,把北海银行接收过来。1939年夏,根据胶东特委的指示,重新筹建北海银行,由陈文其任行长。开始时,还没有银行机构,只有三四个工作人员,主要工作是印纸币,因银行没有印刷机,由胶东《大公报》(党委的机关报)代印,工作人员进行验收、打号码。当时,北海银行自己不能制版,也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只好通过关系到青岛用冥府银行的名称制版,带回来后把“冥府”字样抠去,填上“北海银行”字样来印纸币。最感困难的是印钞器材和材料,一筒油墨、一令纸都需要从敌占区来,不易弄到。印钞的纸张、油墨是采购到什么就用什么,纸张的规格、油墨的颜色很不一致,所以,同一版别的纸币印出来的效果不一样,为了区分版别,就在票面上分别印上不同的字头,如“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等(图2)。直到1941年,抗日根据地打开了局面,接收到了印刷机,建立了自己的印钞厂,才成立了银行机构。 三、全省发展 1940年6月,山东召开了各界联合大会,成立省临时参议会,决定建立“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作为省的抗日民主政权领导机关。“省战工会”成立后,北海银行转归其领导。1940年8月,时在鲁中成立的北海银行称为总行,胶东也的北海银行称为分行。以后,北海银行又在清河、冀鲁边、滨海、鲁中、鲁南等地设立了分行,银行工作在山东省内逐渐展开,并将民间的股份发还。 抗日战争时期,山东抗日根据地被日寇沿津浦、陇海、胶济三条铁路分割为大鲁南、胶东、渤海三个地区。北海币开始发行时,纸币上不带地区字头,可以在各地区相互流通(图3)。1942年,形势恶化,抗日根据地缩小,北海币就挤向一个地区,造成该地区纸币过多,物价上涨。为了稳定北海币的币值,北海银行根据战时情况,采取了分区发行的办法,每个地区的北海币都印上本区的字头,如胶东区带“胶东”字样(图4),渤海区带“渤海”字样(图5),鲁中区带“鲁中”字样(图6),并通告各区之间互不流通。 抗战胜利后,日军撤离的中小城市被我军接管,三个地区连成一片。当时胶东地区最富,币值最高,比渤海区和大鲁南约高一倍。山东省政府命令胶东区增发货币,收购物资支援大鲁南,主动提高物价,使三个地区的北海币等价流通(图7)。 四、货币统一 各解放区的货币,大多是在抗战时期被敌人分割封锁的情况下产生的。当时各解放区经济上均不能相互联系,因此,不可能,也不需要发行统一的货币。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特别是济南解放以后,华北与山东两大解放区完全连成片,两区间的贸易更加畅通发达,同时,大规模的战争,解放军的高度机动,也要求货币统一,以便利供给。经山东省政府与华北人民政府共同商定,自1948年10月5日起,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与冀南银行发行的冀南币,晋察冀边区银行发行的边币,在华北与山东两地区准许按固定比价相互流通,其固定比价为北海币与冀南币1:1,北海币与晋察冀边币l:10。 1948年11月13日,山东北海银行总行颁布《关于山东和华中实施货币统一指示》,自即日起,北海币在华中各解放区内以1:1的比值与华中币混合流通。15日华中银行停止发行纸币,并逐渐收回华中币,北海币成为山东解放区和华中各解放区的法定货币。(图8)。 固定比价,互相通用,这只是货币统一工作的第一步。由于各种货币种类复杂,币值高低不一,互相折算仍然相当麻烦。为了进一步统一货币,经华北、山东、陕甘宁、晋绥政府会商决定,将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三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币,作为三大解放区的统一货币。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起发行钞票。人民币发行后,对各个解放区的地方币以不同的比价进行收兑,人民币对北海币的比价为1:100,至此,北海银行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收藏》沈飞 徐世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