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流通的人民币依然是我国法定货币,虽然退出流通领域,但依然代表人民币的法定形象,享有法律赋予的神圣权益。随着时代货币改革的需要,目前我国第一、二、三套人民币已停止流通,停止流通的人民币,第一将有人民银行授权各商业银行(信用社)兑换上收。第二将进入收藏领域被人民收藏。
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停止流通的人民币都在升值,并且升值空间很大,几倍几十倍乃至上万倍的增值,例如1953年出版的第二套全新加长拾元和叁元人民币目前市场价已达到十一万元和一万五仟元,由于它的利润空间很大,不法分子瞄准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近来笔者通过大量的调查发现,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假币遍及全国各地收藏市场和钱币市场。笔者亲眼目睹有人在收藏市场的地摊上10元钱就买得2张第二套五元面值假人民币,这些假币的主要特征是,文字图样与真币相同,只是印制的图案不清晰线条不流畅,纸质较差,据笔者暗访调查,摊贩的这些假币都是一些制假和售假分子上门低价批发来的,所以摊贩出售的价格也低。这些假币一部分被人们作样币收藏,一部分被不法的经营者和收藏者当作真币藏品交流到社会上去,从中谋取暴利。
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假币对社会危害很大。它不但败坏了人民币的法定形象和信誉,扰乱货币市场和收藏市场,而且容易以假乱真造成诈骗,一旦诈骗得逞,就会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将直接影响人民币的法定形象,也将严重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因此,建议有关部门一坚决打击制假贩假停止流通的人民币的不法行为,出台相关的市场管理条例。二建立收藏市场币市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制定有关人民币的相关管理条款。三搞一次专项收藏市场反假币教育活动,打击和消灭假币,维护人民币的合法形象和尊严。
注:作者就职于农行江苏新沂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