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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广告细化标准发布 不得滥用“最佳”等字眼
作者:刘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77  更新时间:2007/2/14 22:27:13  文章录入:刘扬  责任编辑:刘扬
藏品广告细化标准发布 不得滥用“最佳”等字眼
来源:东方网
 
在对违法收藏品广告作出监管公告之后,昨天市工商局再次发布广告审查提示,各类收藏品广告将被纳入2007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重点,为防止违法收藏品广告误导广大收藏爱好者,市工商局昨天还公布了发布收藏品广告的细化标准。
 
  发布收藏品广告时必须做到“五个不得”: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作证明;不得使用“破例批准”、“打破惯例”等缺乏依据的误导性用语;不得使用“最佳”、“最高级”、“顶级”、“极品”等绝对化用语;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收藏品广告,如使用“热点追踪”等标题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升值趋势作无根据的判断或承诺,如“必将一路飙涨”、“升值潜力无限”、“市值很可能一跃千里”等。
  与此同时,三个收藏品种类的广告将被严加审查。一是人民币、金银纪念币的收藏品广告。二是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的收藏品广告。三是各种集邮收藏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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