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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币的收藏范围
作者:刘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71  更新时间:2007/1/15 0:02:35  文章录入:刘扬  责任编辑:刘扬
纸币的收藏范围


当前纸币收藏的队伍越来越大,尤其是收藏现代的人民币人数与日俱增。收藏之前先要明确纸币范围,不能把带有面值的纸质品均当作纸币来收藏。

       什么是纸币?"一指由国家发行,强制通用的货币符号","用纸印制的货币符号的通称",均强调是货币的符号,它本身没有价值,但可以代替足值的货币在市场上交易流通。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日北洋政府在取缔纸币条例中写道,"凡印刷或缮写之纸票,数目成整,不带支取人名及支付日期。凭票兑换银两、银、铜、制钱者,本条例概认为纸币",更具体地限定了纸币的范围。 
       现还有称为"钞票"的,它仅是纸币中的一种,即通常所指的在市场上可以流通的纸质货币。纸币和钞票不是同义语。

   从收藏的角度出发纸币应包括以下的范围:

       1.流通券和样本票。流通券是政府明令允许发行的流通货币,上有面值,可以作为支付手段并允许在市场上流通,其中可以兑换金属货币的称兑换券,例如民国元年中国银行的纸币上就直接印为"中国银行兑换券"。民国二十四年进行货币改革,实行法币政策。当时流通的货币称为法币,即"在法律上付予流通权力的货币",法币不能兑现。有少数纸币还直接印有"法币"两字。除此之外关金券、金券以及解放后的人民币均归为流通券这一大的范畴。样本票是政府在发行某种纸币时,相应地发行一批与流通券一样图案、面值的样本票,用来给使用部门对照、辨伪。它没有价值,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因此样本票都是真票,而流通券则可能由伪造者造假。所以当流通券中出现假票时,首先应和样本票进行对照。 
       2.本票和流通本票。通常本票都是银行之间作为划款支付的凭证。但在旧中国也由银行发行过定额本票,作为大额票据在市场上流通。例如中央银行重庆分行曾发行过金券1000万元定额本票,东北九省流通券有1亿8000万元定额本票等,有一些省由于辅币缺乏,也以银行名义发行小额本票,如甘肃省银行发行金券500元小额本票。
       3.代用券。有的称代价券、工资券、乘车券、购货券等都是低面值的纸币,是为了找零的需要,或临时解决地方上货币周转困难,而由私人店铺、公司等发行。如上海在日寇占领期间,曾由商店、工厂、公司等发行许多1角以下的代价券,在市面上代替现金用来找零。大的公司、商店如大新公司、新新公司、大世界信誉好,就单独发行代价券,而小的商店则联合起来,发行联合代券,其数量已无法统计。        
       5.债券和期票。债券一般是不能流通的,但一些债券如东北黑龙江广信公司发行的周年四厘债券,类似钞票可以流通并且照付利息。又如辽宁民众救国会军用流通债券,在纸币上明确地表明是债券。期票是只能到期支付,不计利息。我国在1961-1962年期间,因经济发生困难,由各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期票,规定一年后到期才能支付。
       以上各种在收藏中,均可当作纸币,但范围不应再扩大,例如当今有些单位内部发行经费券、厂票以及食堂的饭票,均印有面值并可在本单位内部流通,有的印刷质量很高,图案美观,如把这些也当作纸币来收藏,则是混淆了纸币的含义并且扩大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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