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公告称,从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央行表示,本次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利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利率的监测、分析和管理,确保此次利率调整顺利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稍早前发布数据称,2006年中国第1季度货币供应量和存贷款增长较快。到3月末,中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3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8.8%,增长幅度比去年同期高4.7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1.2个百分点。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为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长幅度比去年同期高2.8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0.9个百分点。市场货币流通量(M0)余额为2.3万亿元,同比增长10.5%。今年1-3月累计净回笼现金560亿元,同比多回笼330亿元。消除季节因素后,广义货币供应量(M2)季环比折年率为17.5%。 贷款增加额方面,到3月末,中国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本外币余额为21.9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20.6万亿元,同比增长14.7%,增幅比去年同期高1.7个百分点,比去年末高1.8个百分点。今年前3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26万亿元,同比多增5193亿元。消除季节因素后,3月末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季环比折年率为16.8%,比上年末高3个百分点。 业内分析,央行此举宏观紧缩意图较为明显,调控及时。 附表: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贷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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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6个月 |
5.22 |
5.40 |
1 年 |
5.58 |
5.85 |
1-3年(含) |
5.76 |
6.03 |
3-5年(含) |
5.85 |
6.12 |
5年以上 |
6.12 |
6.39 | |
(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