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_ResumeError}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作者:刘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40  更新时间:2006/4/28 21:05:12  文章录入:刘扬  责任编辑:刘扬
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公告称,从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央行表示,本次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利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利率的监测、分析和管理,确保此次利率调整顺利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稍早前发布数据称,2006年中国第1季度货币供应量和存贷款增长较快。到3月末,中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3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8.8%,增长幅度比去年同期高4.7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1.2个百分点。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为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长幅度比去年同期高2.8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0.9个百分点。市场货币流通量(M0)余额为2.3万亿元,同比增长10.5%。今年1-3月累计净回笼现金560亿元,同比多回笼330亿元。消除季节因素后,广义货币供应量(M2)季环比折年率为17.5%。
  贷款增加额方面,到3月末,中国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本外币余额为21.9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20.6万亿元,同比增长14.7%,增幅比去年同期高1.7个百分点,比去年末高1.8个百分点。今年前3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26万亿元,同比多增5193亿元。消除季节因素后,3月末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季环比折年率为16.8%,比上年末高3个百分点。
  业内分析,央行此举宏观紧缩意图较为明显,调控及时。
  附表:
人民币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贷 款
其中:6个月 5.22 5.40
   1 年 5.58 5.85
      1-3年(含) 5.76 6.03
      3-5年(含) 5.85 6.12
    5年以上 6.12 6.39
(人民网)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