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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金币公司直销中心全年预定管理办法(实行)
作者:刘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07  更新时间:2006/4/4 20:34:38  文章录入:刘扬  责任编辑:刘扬
中国总金币公司直销中心全年预定管理办法(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高端客户需求,培育收藏群体,为收藏爱好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金币总公司直销中心(以下简称直销中心)负责全年预订的具体操作,接受中国金币总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直销中心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全年预订工作。

                         第二章 全年预订
第四条 客户在提交《中国金币总公司客户登记表》的基础上,须通过提交《中国金币总公司直销中心全年预订申请》的形式报名参加全年预订活动,该申请可向直销中心索要或通过中国金币网下载。
第五条 参加全年预订活动的客户须一次性预订新年度所有直销中心指定的项目和品种,特殊情况直销中心将另行通知。
第六条 全年预订每个品种的预订数量限1套(枚)。
第七条 直销中心每年将在新年度发行计划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中国金币网、邮件等方式及时发布全年预订通知。
第八条 全年预订项目销售价格严格按照中国金币总公司的规定价格执行,并可在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按规定收取邮费、保价和包装费。
第九条 全年预订报名采取先到先得原则,报满为止。
第十条 在全年预订报名截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直销中心将对名单进行审核并与客户联系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经确认的客户必须在确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直销中心规定的方式交纳叁仟元人民币的定金,该定金将在客户在购买全年最后一个品种时予以扣除,若最后一次交易的金额小于叁仟元,余额将在下一次交易时在货款中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 在客户定金到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直销中心将为其发放有效期为一年的预订卡,从而形成契约关系。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参加全年预订的客户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受提前通知和优先供货服务;
(二)每个品种的购买金额按规定进行积分;
(三)有权参加每个项目的积分预订和顺序销售;
(四)可优先获得直销中心的各种宣传品。
第十四条 参加全年预订的客户须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直销中心《中国金币总公司直销中心销售办法(试行)》和《中国金币总公司直销中心全年预订管理办法(试行)》;
(二)维护并宣传中国金币形象,不得破坏直销中心正常销售秩序和蓄意扰乱市场;
(三)参加全年预订的客户须在项目公告发布日起两周内付款,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款,直销中心有权取消其其它预订品种的购买权,并扣除其定金的20%。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所有参加全年预订的客户应熟知并接受本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中涉及的客户管理和积分管理等内容,遵照《中国金币总公司直销中心销售办法(试行)》相关条款。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3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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