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7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6年11月1日发行青岛银行成立20周年熊猫加字金银纪念币一套2枚。其中金质纪念币1枚,银质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北京天坛祈年殿,并刊国名、年号及“青岛银行成立20周年纪念”中文字样。
(二)背面图案。
8克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熊猫攀树图,并刊“8g Au .999”字样、“青岛银行成立20周年纪念”英文字样及面额。
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熊猫攀树图,并刊“30g Ag .999”字样、“青岛银行成立20周年纪念”英文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8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普制币,含纯金8克,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普制币,含纯银30克,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8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销售渠道详见中国金币网(www.chngc.net)。
中国人民银行
2016年10月13日
青岛银行成立20周年熊猫加字
金银纪念币图案
8克圆形普制金质纪念币正面图案
8克圆形普制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
30克圆形普制银质纪念币正面图案
30克圆形普制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