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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图样使用和经营装帧流通有章可循
作者:刘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818  更新时间:2005/9/10 11:38:26  文章录入:刘阳  责任编辑:刘阳
人民币图样使用和经营装帧流通有章可循

新华网北京9月8日电 (张旭东 徐艳清)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公布了《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和《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以此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的管理和规范流通人民币经营、装帧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

根据《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人民币图样是指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贵金属纪念币除外)的完整图案或主景图案。人民币图样的使用实行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

该办法同时规定了使用人民币纸币(含塑料钞)图样应遵循的原则:

——使用与人民币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必须加盖“图样禁止流通”的非隐形文字字样,字样大小应覆盖图样幅面的1/3以上;

——使用放大和缩小的人民币图样,放大和缩小的比例必须不低于25%。

根据《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经营流通人民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行为。装帧流通人民币是指将流通人民币进行外部包装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装饰的行为。经营流通人民币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装帧流通人民币实行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

该办法同时规定申请经营流通人民币的申请人应是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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