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9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8年6月18日发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足球、击剑、现代五项普通纪念币各一枚。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三枚纪念币正面主景图案均为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其背景均为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主会场——国家体育场及跑道俯视图。内缘上方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内缘下方刊“2008”年号。 (二)背面图案。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足球普通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福娃足球运动造型。内缘左侧刊面额“1元”字样,内缘下方刊“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字样。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击剑普通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福娃击剑运动造型。内缘右上方刊面额“1元”字样,内缘下方刊“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字样。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现代五项普通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福娃现代五项运动造型。内缘右上方刊面额“1元”字样,内缘下方刊“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字样。 二、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数量 三枚纪念币面额均为1元,直径均为25毫米,材质均为黄铜合金,发行数量各1000万枚。 三、三枚纪念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具有相同职能,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